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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政要聞:做好調解工作要找到竅門(一線行走)

2022-09-22 09:53:35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:華圖教育

調解員要調動多種手段,以情感人、以理服人、以法育人,才能實現調解效果兼具公平正義的客觀現實和主觀感受,讓調解員和群眾之間不同的思維產生共鳴

一晃兒,我從事調解工作已經四年多了,但當初就任紹興市上虞區(qū)司法局調解中心主任時的情景仿佛就在眼前。

2018年初,我被安排到司法局調解中心工作,當時的我自信滿滿,卻沒想到第一次調解就碰了壁。那是一樁法院“回流”案件,男女雙方因離婚撫養(yǎng)費問題一直相持不下。他們情緒激動,別說調解了,壓根就沒人聽我講話。

最后大家不歡而散。我沮喪極了,想了一夜決定重新再來,先去請教老調解員。他們告訴我,做調解工作不能只靠法律,還得對矛盾癥結有充分的了解,學會和當事人溝通,才能化被動為主動。

來到男方家做深入探訪后,男方看我是真心想要幫他解決問題,便敞開了心扉:自己創(chuàng)業(yè)失敗,債臺高筑,家里還有體弱多病的老人,“我不是不想給,實在是沒錢了。”

接下來我又去跟女方商量,可否讓男方每月先給一半撫養(yǎng)費,其余部分等他找到工作后再分批支付。經過我苦口婆心的開導,女方情緒漸漸穩(wěn)定下來,這場糾紛得到圓滿解決。

此后,我一有空就去群眾家里走訪,其間發(fā)現了一些苗頭性問題,及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(tài)。

記得今年8月份的一天,我和同事在社區(qū)走訪過程中發(fā)現有位老人衣食無憂卻愁容滿面。原來老人的老伴數月前去世,留下的一筆遺產成了引發(fā)家庭矛盾的導火索,老人兩個子女鬧到要對簿公堂的地步。我和同事輪流做他們的思想工作,希望大家能以親情為重。子女們也坦陳,并不是貪圖老人錢財,而是母親在財產處置中分配不公。經過多次勸說,他們都認識到了各自的問題,最終達成和解。

就這樣,邊干邊學,我漸漸摸清了做好調解工作的竅門。以前,基層群眾的矛盾集中在鄰里之間和生產生活糾紛,而現在大多為婚姻家庭糾紛和經濟合同類糾紛。過去群眾之間鬧矛盾,維權主要是為了討個說法,但現在群眾訴求越來越多元,做調解工作時不能機械、教條地適用法律,更不能情緒化地介入糾紛。調解員要調動多種手段,以情感人、以理服人、以法育人,才能實現調解效果兼具公平正義的客觀現實和主觀感受,讓調解員和群眾之間不同的思維產生共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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